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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检察机关办案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
引用本文:杨志.浅析检察机关办案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J].法制与社会,2014(24).
作者姓名:杨志
作者单位: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
摘    要: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5年11月1日发布《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决定从2006年3月1日开始,在全国逐步推进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所谓"同步录音录像",是指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有关人员对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整个过程用录音或录像予以记录的制度。

关 键 词:讯问同步录音录像  必要性和可行性  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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