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以"正当程序"为标准确立仲裁裁决司法监督的范围 |
| |
引用本文: | 叶青.论以"正当程序"为标准确立仲裁裁决司法监督的范围[J].法制与社会,2008(30). |
| |
作者姓名: | 叶青 |
| |
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
| |
摘 要: | 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是仲裁与诉讼之间监督与支持关系的一个重要内容,而司法审查的范围将决定仲裁裁决的正当性和效力在何种程度上得到肯定和维护。本文在明确仲裁司法监督必要性的基础上,通过探讨司法监督的范围,明确了应以"正当程序"为标准对仲裁进行程序上的司法监督,并借鉴国外做法,就我国司法监督范围的规定的改革和完善提出了建议。
|
关 键 词: | 撤销仲裁裁决 司法监督 正当程序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