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是国际环境法的具体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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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丰利.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是国际环境法的具体原则[J].法制与社会,2011(15):13-1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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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丰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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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岛滨海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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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于国际环境法中"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有的学者把他归为国际环境法的基本概念,有的学者将其确立为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区分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的标准是这一原则适用于国际环境法律所有领域还是只适用于国际环境法的特定领域。实际上,"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是在保护国际环境合作方面进行义务分配的一个具体原则。在适用范围上,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并不适用于国际环境法的所有领域,环境损害赔偿领域就不适用;并且这一原则稳定程度较低,存在着一个上位原则——国际合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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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际环境法 具体原则 义务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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