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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效益作为程序正义价值的应然性
引用本文:宋东来.论效益作为程序正义价值的应然性[J].法制与社会,2007(3).
作者姓名:宋东来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湖北·武汉430060
摘    要:程序正义是程序法追求的终极目标,而效益是程序正义的应然价值之一。效益和公正共同构成程序正义价值,两者相辅相成,相互补充。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的今天,法律中的效益问题经常为人们所忽视,影响了法律的制订和实施,进而影响到了法律正义的实现。本文拟借鉴法律经济学的理论和分析方法,提升效益价值在程序正义中的地位,以期在今后的司法实务中能以较小的成本实现较大的收益。

关 键 词:程序正义  效益  价值  法律的经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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