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彝汉杂居地区彝汉间纠纷解决机制——以凉山州为例的初步考察
引用本文:何金华,全亮,李花.彝汉杂居地区彝汉间纠纷解决机制——以凉山州为例的初步考察[J].法制与社会,2015(16).
作者姓名:何金华  全亮  李花
作者单位: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四川师范大学第十批学生科研创新项目
摘    要:本文在分析凉山地区彝汉间纠纷的社会背景及现实状况的基础上,以凉山州喜德县人民法院实行的“特邀人民调解员”制度为例,进行查漏补缺,推出了一套结合民族习惯法和国家法,并适用于彝汉杂居地区彝汉间的纠纷解决机制,以期为其他民族杂居地区的纠纷解决提供可行性建议.

关 键 词:彝汉  纠纷解决机制  德古  邀人民调解员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