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职务犯罪案件一般自首认定中自动投案的若干问题的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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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业标.对职务犯罪案件一般自首认定中自动投案的若干问题的探析[J].法制与社会,2011(29):5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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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业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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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侦查二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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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首是我国刑法所确立的一项重要的刑罚量刑制度,是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量刑的具体体现。刑法理论将我国《刑法》第67条第一款规定的自首行为称之为一般自首;将《刑法》第67条第二款规定的自首行为称之为准自首。2009年3月12日.为了规范职务犯罪案件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的认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由于司法实践的多样性、复杂性,对于一般自首认定问题中自动投案的认定存在的较多的分歧及争议。本文将对职务犯罪案件一般自首认定问题中自动投案认定的若干问题进行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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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职务犯罪 一般自首 自动投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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