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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完善初查法律地位及传唤、拘传时限的思考
引用本文:吴崇富,刘启明.对完善初查法律地位及传唤、拘传时限的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1(9):79+94-79,94.
作者姓名:吴崇富  刘启明
作者单位:1. 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检察院
2. 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秘书科
摘    要:初查属于侦查权中的一项具体权能,应从立法上明确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初查活动的法律地位。从侦查实践看,职务犯罪案件很难在现行传唤、拘传时限内突破;从境内外立法看,刑事传唤、拘传时限短于非刑事诉讼调查时限不符合侦查工作的规律,应从立法上延长现行传唤、拘传时限。

关 键 词:初查  传唤时限  拘传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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