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构成要件等价性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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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云翠,孙伟伟.浅析"构成要件等价性理论"[J].法制与社会,20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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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云翠 孙伟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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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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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解决不真正不作为犯与罪刑法定原则之间的矛盾,日高义博教授提出了"构成要件等价性"理论,即在价值结构上找到填补不真正不作为犯与作为犯在存在结构上的媒介,首先在构成要件的相符性阶段,不真正不作为犯与作为犯必须是等值的。该理论的合理性表现在:判断等价性标准的客观性;犯罪构成要件的特别行为要素,该行为事实,不作为人的原因设定,这三个因素起到了划定不真正不作为犯的范围的作用。其不合理性表现在:考察不作为人的原因设定时,只考虑不作为成立之前的行为人的行为,而对于不作为当时的行为不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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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真正不作为犯 构成要件等价性理论 不作为人的原因设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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