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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和民事视角下"公共利益"的界定——以基本原则为指导,以特别程序为平台
引用本文:王秀鹏.行政和民事视角下"公共利益"的界定——以基本原则为指导,以特别程序为平台[J].法制与社会,2009(12).
作者姓名:王秀鹏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法学院
摘    要:当前,"公共利益"正处在一种尴尬的境地,一方面,公共利益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另一方面,公共利益又几乎是所有法律概念当中最为模糊的一个,在理论上很难被界定,并导致实务中运用的困难。由此,在行政和民事的视角下,可以通过法律原则性规定和个案中引入特别程序的方法,在最大程度上实现对公共利益公正、合理的界定。

关 键 词:公共利益  基本原则  特别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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