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军婚保护制度的法理解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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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钢.我国军婚保护制度的法理解说[J].法制与社会,2011(3):3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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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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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警上海政治学院训练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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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军婚实行特殊的保护是我国的立法传统,我国现在已经建立了以民事、行政、刑事为手段的多层次法律保护体系。在遵循公平正义的法理前提下,对军婚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分配,明确了军婚保护制度并非是通过赋予军人一方特权来实现的。刑法规定了破坏军婚罪,相对于重婚罪而言,法律又将其规制的范围向道德领域延伸了一步,有利于对军婚实行强有力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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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军婚保护制度 公平正义 立法传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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