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行为的刑法定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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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广鲁.危险驾驶行为的刑法定性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0(31):8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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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广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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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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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针对我国交通肇事现状,本文认为危险驾驶行为按照交通肇事罪加以定罪量刑,不能体现罚当其罪,建议在立法上增设"危险驾驶罪",将危险驾驶行为犯罪化,以明确国家对此类行为的否定性评价,从而对危险驾驶行为进行有效遏止,实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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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交通肇事 危险驾驶 危害公共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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