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民法取得时效制度的立法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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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熊建华.试论我国民法取得时效制度的立法构建[J].法制与社会,200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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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熊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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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宜春学院政法学院法学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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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取得时效制度并不违背我国的传统道德,而且具有有利于民事法律体系的和谐统一;有利于确定产权归属,解决产权纠纷;有利于加强与世界各国的经济交流和贸易往来等多项功能和作用。因此,取得时效制度在我国立法中应加以确立和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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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我国民法 取得时效制度 立法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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