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司法程序正义看“重庆打黑”与我国的宪政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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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萍.从司法程序正义看“重庆打黑”与我国的宪政建设[J].法制与社会,2011(5):157-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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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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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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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司法程序正义要求裁判者保持中立性;控辩双方的地位平等;控辩双方充分地参与程序;诉讼程序要体现人道性。"重庆打黑"程序引起的系列争议再一次让我们认识到树立严格的程序理念和程序正义意识,对我国的宪政建设的重要意义。程序正义有利于避免程序人治在诉讼中膨胀;能使裁判结果正当化,并吸收不满;而且,程序正义自身体现着一个国家司法制度的公正与否。因此,要树立"程序与实体并重的观念",以推动我国的宪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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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程序正义 实体正义 宪政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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