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的罪与罚——从张明宝等案探讨设立酒后驾车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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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婵洁.酒后驾车的罪与罚——从张明宝等案探讨设立酒后驾车罪[J].法制与社会,2010(13):6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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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婵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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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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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机动车越来越普及,酒后驾车行为也愈演愈烈。引起全国轰动的孙伟铭、张明宝棠再次彰显了酒后驾车行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鉴于目前我国法律对酒后驾车处罚的宽纵和国际上从严治理的趋势,确有必要在刑法中单独设立酒后驾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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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酒后驾车 违法成本 社会危害性 酒后驾车罪 危险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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