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八)》视野下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性立法之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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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梁波.《刑法修正案(八)》视野下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性立法之探析[J].法制与社会,2012(32):238-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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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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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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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法修正案(八)》对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的规定作了相应修改,正式在立法层面确立了社区矫正制度,扩大对未成年人的缓刑适用,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不构成累犯,免除未成年人前科报告义务。这些修订使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进一步走向完善。然而,纵观该修正案,还有一些主要层面的问题并未彻底渗入,值得我们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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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未成年人犯罪 保护性立法 刑法修正案(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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