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执行难的成因与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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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沈小平,陈杨.探望权执行难的成因与对策[J].法制与社会,2010(22):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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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小平 陈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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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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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8条规定了离婚父母对子女有探望的权利。探望权的规定,有利于父母子女之间的正常交往和感情联络,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探望权案件"判决容易执行难"的现象比较严重,为了更好地维护青少年的合法利益,维护法律的尊严。本文从分析探望权案件执行难的原因入手,提出了相关解决措施,以期对解决探望难的问题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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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探望权 执行难 婚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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