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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本法律观的基本原理、渊源及对我国现代社会的意义
引用本文:刘晓敏,杨洋.论人本法律观的基本原理、渊源及对我国现代社会的意义[J].法制与社会,2012(11):1-2.
作者姓名:刘晓敏  杨洋
作者单位:兰州大学法学院
摘    要:法律因人的需要而产生,其创设及运行都应围绕人的需要.人本法律观是以人为本思想在法律领域的具体应用,它将人视为法律的根源、主体和目的.以人为本思想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早已有之,它影响着司法审判活动,对当时的社会制度建设做出了一定贡献,对我国的传统文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人本法律思想源远流长,其并非是现代社会亦或西方法律思想的产物,它对现代社会实现司法公正、建设法治社会和宪政国家具有指导性意义.

关 键 词:人本法律观  中国传统文化  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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