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管制刑的立法缺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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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有成,郭庆龙.也谈管制刑的立法缺陷[J].法制与社会,2010(21):273-2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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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有成 郭庆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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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中国人民大学 2. 西南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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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管制刑之所以没有得到普遍的应用不仅仅是因为管制刑所依存的社会历史条件发生了变化,更是因为在立法设置时即存在一些问题,如行刑主体设置不合理,违反后无实质的法律后果等,使得管制刑在司法实践中形同虚设。因而本文认为在不废除管制刑的前提下应当对其进行立法上的改造,废除人民群众的管制"协助监督权",并且增加违反有关管制的法律、法规的实质性处罚后果,从而使管制刑的适用更具有威慑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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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管制刑 威慑性 行刑主体 协助监督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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