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中单方生育权的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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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陆燕飞.婚姻关系中单方生育权的保护[J].法制与社会,20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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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陆燕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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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海门市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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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格尊严包括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荣誉权等。我国立法和司法上并未对人格尊严进行规定或解释,因为人格尊严本为抽象。但我国民法学理上,基本倾向于认为人格尊严是一般人格权的内容之一,也是一般人格权的最重要内容,是指民事主体作为一个"人"所应有的最起码社会地位并且受到他人和社会的最基本尊重,是民事主体对自身价值的认识与其在社会上享有的最起码尊重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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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格权 生育权 单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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