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集体肖像中的侵权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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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魏德双,杨卫东,韩康宁.论集体肖像中的侵权问题[J].法制与社会,201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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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德双 杨卫东 韩康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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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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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集体肖像中的侵权问题一直备受学界关注,集体肖像权的有无也一直受到广泛的争议。201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在我国正式生效,确立了以保护权益的理念。基于最大限度保护法益的趋势和在肖像权中保护精神利益的立法目的,并考虑到集体肖像的独立性和同一性的双重特征,本文认为在集体肖像中存在着个人肖像权和集体肖像权两个相互区别的肖像权,它们的内涵和外延各不相同,而又相互联系地统一于集体肖像之中。因此,研究集体肖像中的侵权问题,应当从侵害集体肖像中的集体肖像权和个人肖像权两个方面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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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集体肖像 集体肖像权 个人肖像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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