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如何完善和强化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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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丽花.论如何完善和强化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权[J].法制与社会,2014(22):148-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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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丽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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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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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民检察院享有法律监督权是我国法制中特有的一项权利规定,我国宪法规定在赋予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的同时,人民检察院也是法律监督机关并享有法律监督权,而且这一现状已成为我国法学界在新时期法学研究中的一个重点话题。现阶段人民检察院实际享有的权利与宪政定位存在很多差异,而且我国现行的检察理论无法有效阐释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权,这不仅对我国新时期的司法改革带来很多影响,同时也对法律监督权在我国的发展前景带来很多限制因素。本文基于历史解释理论方法对法律监督权的历史发展轨迹进行分析,探讨新时期司法改革中应如何正确定位法律监督权属,同时也要探究如何完善和强化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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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民检察院 法律监督权 法律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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