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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之于法学教育与研究的意义
引用本文:陈玉新,姜文.文学之于法学教育与研究的意义[J].法制与社会,2008(7).
作者姓名:陈玉新  姜文
作者单位: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法学院
摘    要:法治化进程中,随着作为社会规范之一的法律自身地位与作用的凸显和强化,法学教育与研究的范围和方向必然面临进一步拓展和多元化,而文学作为人文领域最具有普世效能的学科,其之于法学教育与研究的意义亦颇值得法学人思索和探讨,这也是社会主导规范的法律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的应有之意,所以本丈特从文学之于法学教育与研究的工具价值、史料价值和理论价值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以期些许的裨益。

关 键 词:文学  法学教育  法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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