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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警察权与公民权的平衡
引用本文:赵燕萍.论警察权与公民权的平衡[J].法制与社会,2011(7):33-34.
作者姓名:赵燕萍
作者单位:河南警察学院
摘    要:警察权与公民权作为公权力与私权利的一种代表,无论是在理论还是在现实的实践中都可能存在冲突。被曝光的佘祥林案、聂树斌案等,都是公民权与警察权之间冲突的典型案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口流动的加剧,社会治安越来越复杂,警察权的扩张从某种程度上来看,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警察权力侵犯公民正当权利已经引起学界的广泛关注,但在对警察权力的规制和控制过程中,矫枉可能会过正,当我们大刀阔斧地限制和约束警察权力时,削弱的警察权有可能因力量不足难以维持秩序。厘清二者冲突的根源,在博弈的过程中探寻警察权与公民权的"黄金分割点",最终实现公民权有效保障与警察权高效运行的统一,努力达致既合理维护公民权的正当内容又充分保障警察权必要运行的和谐环境。

关 键 词:警察权  公民权  自由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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