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遗失物拾得人权利体系的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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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邬春海.我国遗失物拾得人权利体系的构建[J].法制与社会,200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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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邬春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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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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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财物遗失后,关于遗失物所有权归属、遗失物所有人与遗失物拾得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成为各国法律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我国法律只赋予了遗失物拾得人必要费用请求权,本文从历史法学与和价值法学的角度论证了这一规定的弊端与不足,主张应当赋予遗失物拾得人报酬请求权和一定条件下取得遗失物所有权的权利,完善我国遗失物拾得人的权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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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遗失物拾得 报酬请求权 遗失物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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