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和谐语境下恢复性司法的借鉴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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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精武.论和谐语境下恢复性司法的借鉴价值[J].法制与社会,2012(24):2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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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精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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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仙居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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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恢复性司法是一项全球兴起的刑事司法改革创新,近些年在我国相继出现,如目前正在积极推广的“宽严相济”、“社区矫正”等,其实也都带有恢复性司法的典型特征.恢复性司法将罪犯与受害人的矛盾化解和修复受损社会关系作为主导因素,虽然现实中还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但其对于社会矛盾化解、社会关系重建、受害人利益维护等方面完全符合我国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国情,因此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重视.本文从恢复性司法的发展及内涵入手,通过分析和谐社会对刑事司法理念的要求,提出恢复性司法所具有的重要借鉴价值,使其消减传统刑事司法诟病,成为现行刑事司法系统的有益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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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恢复性司法 价值 矛盾化解 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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