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自然法学对于我国法治建设的启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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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朦,周国兴.古典自然法学对于我国法治建设的启迪[J].法制与社会,2012(36):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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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朦 周国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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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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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正处于建设法治社会的进程中,规范当代中国的立法操作与执法方式是关键,这就要求法律制定者充分考虑社会习俗、民众主观情感和个人客观需求,通过运用古典自然法学的理念塑造自己的立法姿态和立法权成.而古典自然法思想一直所倡导和追求的理性观是人们对价值的追求从理想变成现实的强大动力,能够启发人的主观能动性,这对指导当代中国的立法、法治建设以及提高民众的法律素养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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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治建设 古典自然法 法律素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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