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生命权条款看我国的生命权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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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艳婷.从《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生命权条款看我国的生命权保护[J].法制与社会,2011(4):268-2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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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艳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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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郑州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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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生命权作为人权的首要权利是人类享有的最根本的权利,是自然人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前提和保障。我国在《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中一次性削减13个死刑罪名,显示出我国对生命权的尊重。《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生命权条款的规定对我国建立生命权保护法律制度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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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生命权保护 死刑废除 生命权入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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