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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商法与民法、经济法之比较
引用本文:王蕊,帅全锋.再论商法与民法、经济法之比较[J].法制与社会,2007(1).
作者姓名:王蕊  帅全锋
作者单位: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河北保定071002
摘    要:民法、商法、经济法的相互关系,是近年来倍受法学界关注的一个问题。三个法律部门以市场的完善和协调发展为共同的立足点,相互之间存在许多共性和差异,充分认识其相同点和不同之处,对于健全我国经济法律制度,推动市场经济的稳定和高效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关 键 词:商法  民法  经济法  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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