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红楼梦》看清代女性的继承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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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柴盈.通过《红楼梦》看清代女性的继承问题[J].法制与社会,2015(7):273-2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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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柴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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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暨南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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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红楼梦》不仅是一本文学巨作,更是一本涉法作品.通过法律视觉看《红楼梦》,无疑看到了清代法律的方方面面,甚至从人物的言语行动中,以法律角度来解析人物形象更加丰满复杂立体.这就是文学与法律的交融,互相印证,而不是毫无关系的.清代继承有身份继承和财产继承,封建社会女性地位低下,身份继承自然是与她们无关,而财产继承,自唐代就有规定.在清代财产继承的顺序,如果没有命继嗣子,女性是可以继承的,因而,林黛玉是有林家财产的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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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女性 身份继承 财产继承 在室女 户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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