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失权制度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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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汪攀.完善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失权制度的几点思考和建议[J].法制与社会,2013(35):61-6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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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汪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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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甘肃政法学院法学院2011级诉讼法学(证据法学方向)硕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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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12月制定了《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X以下简称《证据规定》)并于2002年4月1日开始实施。《证据规定》的颁布实施是证据失权制度的一个成果,我国的证据失权经历了法定顺序主义一随时提出主义一适时提出主义这样一个否定之否定的发展演化的过程,我国采取的是适时提出主义。举证时限最关键的地方就是证据失权.证据失权维护了当事人的举证平等。虽然《证据制度》使我国从证据的随时提出主义转变为适时提出主义,但是在实施中还是存在很多的问题和阻力.是值得我们深思和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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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证据失权 新的证据 完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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