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武警部队征用权——对《人民武装警察法》第十三条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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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巽峰.浅析武警部队征用权——对《人民武装警察法》第十三条的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0(1):5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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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巽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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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警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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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民武装警察法》赋予武警部队征用权为武警部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提供了法律保障。武警部队征用权具有法定性、强制性、权属转移性和赔偿性等特点;武警部队征用权的行使必须以特别紧急状态存在为前提,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的,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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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武警部队 征用权 法律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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