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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罚目的的选择——刑罚一体论
引用本文:胡艳.我国刑罚目的的选择——刑罚一体论[J].法制与社会,2007(4).
作者姓名:胡艳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湖南.长沙410082
摘    要:当前我国刑法理论界关于刑罚目的的通说是预防犯罪,这一通说在理论和实践上都造成了一定的混乱。为了弥补现有理论的缺陷,在刑罚目的中融入报应因素已成为当务之急。形成以报应为基础的刑罚一体论是我国刑罚目的的理性选择。

关 键 词:刑罚目的  预防之刑  报应论  刑罚一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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