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刑诉法中证人出庭作证制度进步性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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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爱飞,方俊.对新刑诉法中证人出庭作证制度进步性的探讨[J].法制与社会,2012(26):5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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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爱飞 方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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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电子科技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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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证人出庭作证是刑事诉讼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它对于公安司法机关准确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打击违法犯罪,以及案件审理的公开、透明、公正具有重要的作用.而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则是衡量一国刑事诉讼制度是否完备的重要指标.2012年3月14日,全国人大通过的新刑事诉讼法,对我国现行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作了重大的修正和改革,明确规定了证人的范围,对证人出庭作证的保护,以及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和证人出庭作证的经济补偿制度,这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一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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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刑诉法 证人出庭作证 证人保护与补偿进步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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