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死刑复核权的收回看限制死刑之必要 |
| |
引用本文: | 刘慧.从死刑复核权的收回看限制死刑之必要[J].法制与社会,2008(13). |
| |
作者姓名: | 刘慧 |
| |
作者单位: | 西北政法大学 |
| |
摘 要: | 死刑是剥夺人生命的极刑,一旦实施就不可以挽回,世界各国对死刑的适用都采用了十分谨慎的态度,一些国家甚至废除了死刑。目前,废除死刑是不符合我国国情的,但是我们应慎重的适用死刑,因此,死刑复核权的收回问题在刑法理论界得到了普遍的关注。它的收回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死刑,这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大进步,但同时在实践中也带来了一些弊端。本文主要从死刑存在及限制死刑的必要性、死刑复核权收回的必要性以及死刑复核权收回的弊端几个方面来论述限制并慎重的处理死刑与死刑复核权的收回之间的关系。
|
关 键 词: | 死刑 死刑复核权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