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应对产品缺陷之法律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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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季连帅.中美应对产品缺陷之法律比较[J].法制与社会,20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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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季连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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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哈尔滨学院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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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建立严格的产品责任制度对规范生产者、销售者的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至关重要的。我国产品责任法起步较晚,相对于迅速发展的市场经济有诸多的不足,因此借鉴他国的先进立法经验显得尤为重要。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制定产品责任法的国家。本文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对比两国法律制度的不同,对中美两国的产品缺陷及其判断标准进行了分析。"它山之石,可以攻玉",研究、借鉴美国产品责任立法的科学,合理之处,可以完善我国产品责任制度的理论基础,弥补实践中立法、执法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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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产品责任 产品缺陷 产品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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