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应当如何对待公共舆论——从富勒法治的八项原则谈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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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东奇.法官应当如何对待公共舆论——从富勒法治的八项原则谈起[J].法制与社会,2010(2):136-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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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东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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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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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与道德既有共性,又有特性。道德在许多方面影响法的运行,在司法领域的表现之一就是公共舆论对法官审理案件的干预。富勒在其著作《法律的道德性》中也提及了法官应如何对待民意和舆论的问题。根据其关于法治的八项原则,不难看出法官对公共舆论的过度倾向和采纳,容易造成对法治原则的违背,也有其局限和缺陷。因此,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要正确对待公共舆论,将对法律的维护和道德因素的考虑通过正当的程序加以区分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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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官 公共舆论 道德 正当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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