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程序完备初探——以2012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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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詹雪霞.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程序完备初探——以2012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为视角[J].法制与社会,2012(27):90-9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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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詹雪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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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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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律的逐步发展,对于证据的研究,特别是证据规则的研究及其在中国的应用,都成为学者们论述的焦点,在众多的证据规则中尤以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的研究最为复杂也最受争议.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进行第二次修正,正式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入法,并对启动非法证据评议的申请人、举证责任的分配、证明标准等进行了规定,这是我国关于证据认定上的一大进步,但是制裁性条款缺乏、可操作的程序保障不足、法官权力保障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本文拟以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为视角,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程序完备之路做初浅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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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法证据 非法证据排除 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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