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的法律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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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帅,徐健.行政程序法的法律价值[J].法制与社会,200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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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帅 徐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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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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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尚无一部完整的行政程序法,许多关于行政程序的问题散见于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之中,很容易造成重复、疏漏和抵触外,应松年教授还提出两点难以解决的问题:一是难以规定同类法律规范的通则;二是立法进程不统一造成法制的不统一。这就造成各个领域程序制度的发展水平不均衡,必将给法制的统一和法律的权威造成威胁,甚至对社会的安定和谐产生不利影响。对行政程序法法律价值的研究是建立统一的行政程序法的理论基础,笔者试通过对行政程序法的法律价值分析,为行政程序立法献出自己的微薄之力。本篇文章笔者通过分析行政程序法的现状指明建立统一行政程序法典的紧迫性;然后通过对行政程序法价值内涵分析探究其法律价值,即公平、效率、秩序;最后阐明行政程序法的立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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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程序法 法律价值 公平 效率 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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