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制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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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姚俊开.简论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制保障[J].法制与社会,200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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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俊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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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藏民族学院民族法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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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族区域自治由政策上升为法律、由法律上升为制度、再由一般制度上升为基本制度,它的地位是伴随着我国的法治建设发展步伐得到不断提高的,它不仅得到了宪法的确认,而且得到了基本法律的保障。本文指出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不仅为民族区域自治注入了新的活力,而且也给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依法治理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和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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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族区域自治 法制 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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