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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学教育管理初探
引用本文:刘锐.我国法学教育管理初探[J].法制与社会,2008(35).
作者姓名:刘锐
作者单位:长春税务学院
摘    要:培养一名合格的法学本科生应以形成较高的思想素质、法律素质、人文素质为目标。即追求真理、维护正义的崇高理想,崇尚法律、法律至上的坚定信念和认同职业伦理、恪守职业道德的自律精神;具备法律思维能力、法律表达能力和对法律事实的探索能力;广泛的知识背景、工具性技能和人际沟通能力。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比较注重向学生传授法学原理和基于现行规范的法律知识,相对轻视对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操作能力的培养。但是,法律人才的培养,取决于法学教育的正确定位和不断创新。与此同时,建设法治国家,要求法学教育精英化和职业化结合起来。因此,对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必须进行改革与创新。

关 键 词:法学教育  实践能力  法学教育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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