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当代中国经济法良法观之核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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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漆丹,漆多俊.科学发展观:当代中国经济法良法观之核心[J].法学评论,20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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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漆丹 漆多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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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昌科技大学(原江西科技师范学院),武汉大学 教授,中南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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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经济法是国家调节社会经济之法。国家调节是现代国家重要的经济社会职能。科学发展观作为党和国家关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思想,它同经济法的应然价值、理念和功能是一致的,应当成为经济法的基本指导思想,是经济法良法观的核心内容。经济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需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民众权利,对国家调节权力予以严格规制。经济法不仅关注经济效率,也关注社会公平。经济法应充分运用其权利调整和再分配功能,通过国家调节,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关系,实现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经济法应当、也能够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解决好当前中国存在的诸如收入分配制度、“三农”问题、贫富差距、社会保障乃至医疗、教育等各种突出社会问题。经济法在作出重大社会贡献的同时也将使自己不断发展完善,成为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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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经济法 国家调节 科学发展观 良法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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