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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西德刑罚制度的改革
摘    要:西德全面修改刑法是从一九丘三年由联邦司法部着手进行的。曾发表过1956年刑法总则草案、1959年草案(总则与分则),1959年第二草案,接着联邦政府作成了1960年政府草案,对这个草案作了若干修改后又作成了被称作“刑法修改事业的高峰”的1962年政府草案。在这以后,卡夫曼、罗克逊教授等十四名青年学者批判了一九六二年政府草案,起草了1966年总则代替案。正是以这些草案或代替案为基础,使西德的刑法修改工作前进了一大步。西德新的刑法总则是在一九七五年一月一日起实行的。在此前后由于对分则也作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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