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信用卡犯罪法律解释中的两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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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廖梅.试论信用卡犯罪法律解释中的两个问题[J].法学评论,2014(2):163-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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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廖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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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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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华南理工大学中央高校自主研究项目《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立法完善研究》(项目编号:X2FXD210042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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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信用卡犯罪的立法解释不能适用于妨害信用卡罪的所有罪状。行为人同时实施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和普通信用卡诈骗罪的,应按照连续犯的一般处断原则,从一重、区别情况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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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立法解释 司法解释 信用卡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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