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两种人权偏好之关系及中国人权的积极面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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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春镇.论两种人权偏好之关系及中国人权的积极面向[J].法学评论,2012(2):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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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春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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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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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作者所主持的2010年度教育部课题《转型期积极权利的法律保障研究》(课题编号:10YJC820034);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四十七批面上资助与第四批特别资助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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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对法律中"人"的定位和"国家"的定位理解不同,理论上形成了两种人权偏好,分别强调人权的消极自由面向与积极自由面向。但这两种偏好在冲突之时也绝非不可协调,这是因为它们都认同对人权的核心价值——人性尊严——的保障,实质自由则为这种协调提供了理论工具。实质自由理论是衔接两种人权偏好的桥梁,它为将来形成一种世界范围内更具说服力和可接受性的"文明相容人权观"提供了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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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权偏好 关系 实质自由 文明相容人权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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