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人制度之批判--从法人人格与有限责任制度的关系角度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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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任尔昕.我国法人制度之批判--从法人人格与有限责任制度的关系角度考察[J].法学评论,2004,22(1):5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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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任尔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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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甘肃政法学院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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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法人人格与有限责任制度的历史发展看 ,组织 (团体 )人格与成员人格的分离是某一组织 (团体 )取得法人资格的核心条件 ;有限责任是为满足投资者减少投资风险、鼓励投资的一种制度安排 ,它的产生、发展和功能与法人人格制度不同 ;有限责任制度与法人人格制度在商事公司 (企业 )领域中的结合 ,主要是为了满足商事公司筹集资本的需要。我国立法设计的法人人格与有限责任相结合的法人制度方案 ,已经不能适应投资主体多元化、法人形态多元化和利益格局多元化的时代需要 ,故应当进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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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人人格 有限责任 人格分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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