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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盗窃案数额计算之我见
引用本文:张志强.共同盗窃案数额计算之我见[J].法学评论,1990(1).
作者姓名:张志强
摘    要: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其危害性主要体现在此种行为造成他人合法财产的损失。盗窃数额的大小,既决定盗窃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当盗窃数额较大时才认为构成犯罪),也决定刑罚的轻重。因此,不管是对于单人作案还是对于共同作案的盗窃案件,如何计算盗窃数额,均是正确处理此种案件的一个关键性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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