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毒品认定中的疑难问题再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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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荣功.运输毒品认定中的疑难问题再研究[J].法学评论,2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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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荣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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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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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欧合作项目“毒品犯罪死刑适用的全球考察及其对中国的借鉴”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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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二人以上共同以体内藏毒方式运输毒品成立运输毒品罪的场合,行为人不构成运输毒品罪的共同实行犯,毒品数量应分别计算。吸毒人员在运输毒品过程中被查获,没有证据证明是为了走私、贩卖毒品的,行为的性质要具体分析。对于运输毒品罪本质的界定,需要综合考虑运输行为的物理意义和规范意义,只有毒品空间的位移具有实现和促进商品流通的意义时,才能认定为成立运输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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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运输毒品 共同犯罪 运输毒品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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