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法在我国未来民法典中的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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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民安.侵权法在我国未来民法典中的地位[J].法学评论,20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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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民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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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山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法学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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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民事权利保障法的侵权法在民法典中居于什么样的地位,是我国在设计未来民法典时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在未来民法典中单独设立侵权行为编,是侵权法重要地位的反映。我国未来侵权法应当践行无过错即无责任的一般归则原则,仅仅在行为人有过错时始责令行为人对他人承担侵权责任,除非某种制定法要求行为人就自己的非过错行为承担侵权责任。我国未来侵权法应当采取原则性规定与具体规定相结合的结构模式,对侵权法的一般原则、客观过错制度、就他人的行为所承担的侵权责任、严格责任以及侵权损害赔偿等制度作出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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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法典 侵权法 归则原则 结构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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