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立法若干问题研究(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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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长健,冯果.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立法若干问题研究(下)[J].法学评论,2005,23(5):9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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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长健 冯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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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学系;武汉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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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农民的组织建设问题,特别是农村市场经济主体的建设问题,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问题。目前,正在制定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就顺应了这一历史发展的要求。立法过程中,我们越来越感到一些理论尚未明了,一些关系尚未理顺,一些概念尚未确定。如不尽快解决这些问题将严重影响立法进程,乃至立法质量,对今后的相关立法如合作社法的出台也将造成不利影响。本文从世界上经典的合作经济与合作组织的思想渊源入手,对合作经济的理论与实践进行了必要的述评。在此基础上,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的相关概念、立法模式、立法理念、部门法性质、原则、主体间的关系和主要制度等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较系统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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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 理念 经济法 原则 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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