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的消费者保护立法与实践 |
| |
引用本文: | 林康.法国的消费者保护立法与实践[J].法学评论,1987(2). |
| |
作者姓名: | 林康 |
| |
摘 要: | 长期以来,法国适用于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是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中可适用的条款是:一,以第四章第四节第二分目买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为核心的合同担保责任;二,以第四章第二节侵权行为与准侵权行为为核心的侵权责任。法国民法典第1641条规定,卖方对买卖标的物含有的隐蔽瑕疵,或丧失通常效用,应负担保责任,第1643条和第1646条对此作了进一步的规定。但在近一、二十年中,第1384条得到更为广泛的应用。该条是规定对物有控制和管理的人应对该物导致的他人损害承担责任。在适用这一规定时,法国法院往往推定,产品出售以后制造商仍然保持着对该产品的控制,所以一旦发生该产品所导致的损害,他就应负责。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